北京博派擎天创投法定代表人郑兰因挪用基金财产被责令整改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北京博派擎天创投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悉,经调查发现,北京博派擎天创投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存在挪用私募基金财产的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郑兰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郑兰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郑兰需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北京博派擎天创投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悉,经调查发现,北京博派擎天创投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存在挪用私募基金财产的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郑兰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郑兰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郑兰需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北京监管局将择机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若郑兰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在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该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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